學習對凡事作出是非對錯的判斷,即所謂批判思考,是人生課題中的重要一環。然而,身邊很多認識和不認識的人,判斷事物是非對錯的意識非常薄弱,具體而言,那些人對自己週遭發生的事物表現麻木冷漠,他們面對那些與自身利益毫無關係的事情皆處之以事不關己或擦身而過的態度。他們當中又有些人會認為世事並非非黑則白,應保留一個灰色地帶,並處之以中庸之道,避免為凡事操心。這說法正是逃避思考的最好藉口。事實上,凡事沒有絕對的是與非,重點在於人們以那個價值標準去作出判斷,不管結論被歸納為哪一方,人們總得為事情下個判斷,而不是以無菱兩可的態度、或者視而不見、避而不談的方式去面對之,更不能是非不分地認為凡事皆理所當然,以麻木心態去逃避自身對事物應有的批判。
在二十一世紀的社會,科技的進步為人們提供了各式各樣發表意見的平台,社會上充斥著討論批評的聲音,個人意見可以透過不同渠道得以發揮,這種種跡象顯示社會大眾的發言空間擴寬了。然而,令人沮喪的是,這良好的條件並未能為社會孕育出對事物具有批判精神的人們。就以去年發生的香港藝人淫照事件為例,它在社會引起的軒然大波和對道德價值的衝擊是空前巨大的。但回顧社會各界對此事的評論,或多或少地反映出評論者批判的觀點薄弱,某些針對事件對錯及對社會影響的言論和分析流於片面,甚至本末倒置。
事件中被牽涉的藝人,因為自己過去的行為,受到社會巨大的譴責,輿論壓力皆衝著他們的藝人身分而來,但事件的關鍵-盜取他人照片及公開發放淫褻照片的非法行為卻未有遭受強烈的否定,可見社會道德淪落及批判意識薄弱。照片流出後,相中的主要人物相繼公開道歉,以示對社會承擔責任。但事實上,他們才是事件的直接受害者。他們的道歉,令人感到莫名奇妙之餘,令本來焦點不對的事件,變得更加面目模糊。他們過去那些男歡女愛的行為並非導致事件發生的主因,他們的錯是犯在事件發生後沒有勇於承認自己的身分並馬上向警方報案。他們在行為上是犯了不小心保管自己私人照片、逃避和不坦白的錯,卻非道德上的錯。要弄清楚的是,照片的流傳並非他們本意,那些基於男歡女愛而作出的私房行為,只是他們的個人選擇,如果這是得到雙方的同意,他們所選擇的行為,基本上跟第三者犯不上任何關係。他們的拍照行為,只反映出這個年代年輕男女處理男女關係及對待性事的態度。
事件對社會道德規範造成的衝擊,應歸咎於偷竊、發放及轉載照片者、把事件作鋪天蓋地式報導的媒體、下載及私下互相傳送照片的人們、以及那些就照片內容曾公開地高談闊論的意見人士。凡參與過以上任何部分的人都犯了道德上的錯。偷竊者及發放或轉載者所犯的錯是侵犯別人私隱。媒體的不道德報導方式,是妄顧傳媒的社會責任。他們基於事件主角的公眾身分而可能刺激銷售量的提升,卻沒有以客觀持平的手法對事件作出報導。他們以挑戰法律底線的姿態刊登那些帶有色情成分的照片,顯示傳媒自我操守監管制度的崩潰。他們把裸露女性身體的照片公開大方地刊登,表現出對女性身份的不尊重,嚴重地踐踏女性的自我形象和尊嚴。他們以帶有貶意的文字對事主的描述及以揭發別人私隱的手法追查拍照行為背後的故事,嚴重地誤導公眾的焦點及對此事的判斷。至於那些主動下載及傳送照片的人們,道德上,他們犯了偷窺別人私隱的錯。基於好奇心態,他們得到了那些在道德規範之下不應被廣泛流傳的照片,並毫無避忌地透過無人管的電子網絡空間與友人分享他們的好奇成果,間接成為了侵犯別人私隱的幫兇,那是違反個人道德操守的行為。那些就照片內容曾公開地高談闊論的意見人士,是指那些在任何場合對有關照片人物身體型態作出描述、討論或評論的人。在社會道德規範下,無論在主動或不自願的情況下看過這些照片,也不應該拿別人的私密身體作為談論話題,即使在一個文明社會中,個人被賦予言論自由的權利,但當這個自由度是建立在侵犯別人私隱或對別人帶來傷害的層面上,這個自由度就應當自動調整。
除了以上提及的道德觀念與判斷能力薄弱外,這場風波也引發了一些社會性的思考,包括:
1. 政府在事件中該扮演甚麼角色
2. 是否有必要檢討香港現行的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及加強有關執法
3. 是否需要加重刑罰以防止侵犯私隱的犯法行為
4. 如何把以上的規管法例延伸至無人管的網落世界
5. 傳媒自我操守監管的機制是否足夠
6. 傳媒及演藝工作者的社會責任何在
7. 政府或社會大眾如何在保障言論自由和捍衛社會道德規範之間取得平衡
8. 社會如何向年青一代灌輸正確的性知識及觀念
9. 社會中從事教育和輔導工作人士該如何向年青人提供適當的是非判斷指引
10. 為人父母該如何教育下一代對這類事件的正確價值判斷
11. 自我檢討自己能否就事件作出正確的價值判斷以及自我道德標準是否受到這事件的衝擊而作出了以上違反社會道德的行為
雖然公眾是善忘的,即使鬧得多大的風波,終會在人們的記憶中淡出,然而,假如人們從不對事件進行思考和反省,並以個人的價值標準作出是非對錯的判斷,便難以在這個紛擾混亂的社會中找到自我價值的定位。即使人們無法把自我價值加諸別人身上,更不能單憑一己之力對社會的道德標準矯枉過正,但確立自身對價值判斷的能力,最起碼能讓自己在充斥著矛盾衝突的現實環境中獨善其身,讓自我的人格尊嚴得以保存。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